厦门会计实操做账课程介绍
出纳实战;
新办商业企业真账实操(手工);
工业企业真账实操(手工+电脑);
行业真账实操(店铺业,装饰业、连锁酒店业);
税务实务;
工商一体化真账实操(手工);
商家拒绝出具消费凭*,属于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行为,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可向税务机关举报,维护合法权益。
会计培训课程优势
她擅长会计职称考试方向,职称考试应试技巧及策略,有多年的审计实务和会计培训经验。教学以来,上课思路清晰,重点突出,难点深入,授课通俗易懂,知识点与案例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深受学生好评
她擅长商业企业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研究、成本费用控制,涉足PVC建材行业,医药保健品、食品生产批零产业,较强的实战操作经验。教学通俗易懂,条理清晰。
李微讲师是实战课程讲师,资深会计师。曾任大型贸易业,工业,广告业财务经理。现任仁和会计**讲师,仁和实战课程通俗讲法专家、仁和实战课程策划专家、仁和会计实战项目课程主管。
主讲会计课程有:工业、商业、广告业、店铺、连锁业、酒店、施工、出口退税、税务实务、税务筹划
商家应依法开具发票:
(一)拒开发票违法。拒开发票行为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2)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规定,属于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行为。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对拒开发票行为可予以行政处罚。可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项“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的规定,责令改正,予以处罚。
刘淑芳*级讲师
李薇*级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