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人才入户地址如何确定
入户地址:
入户办理遵循优先迁入自有房产家庭户原则,按如下优先次序迁入:
1.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含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应申请将户口迁入到自有房产;申请人的成年子女或父母有房产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成年子女或父母房产。
2.申请人无自有房产的,应将户口迁到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无集体户的,应将户口迁到工作单位所在园区、镇街新型社区。工作单位所属园区、镇街以缴纳社保登记地为准。
办理时限
1.没有随迁人员
▲申请人户口在外省(市):即来即办。
▲申请人户口在本省:3个工作日(需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一站式”迁出)。
2.有随迁人员
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