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很有可能大伙儿平常不容易常常碰到,可是一旦总公司的资金链断裂断掉,便会危害分公司的存活发展趋势,那麼分公司销户后总公司是不是会担负相对的负债呢?和会计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分公司销户后总公司*须担负相对的负债吗?
分公司销户时的债务是不用总公司来担负的,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
1、《*公司法》第三条要求:与分公司相对性应的是"总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是单独的2个个人,各自以其所有资产对企业的债权债务义务;
2、《*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要求:企业能够开设分公司,分公司具备公司主体资格,依规单独担负法律责任;
3、《*公司法》第十四条要求:企业能够注册分公司,注册分公司,理应向企业登记行政机关申请办理备案,领到企业营业执照,子公司不具备主体资格,其法律责任由企业担负,企业能够开设分公司,分公司具备主体资格,依规单独担负法律责任。
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么差别?
1、子公司沒有单独的法人资格,而分公司是有的;
2、工商局官网的公司工商注册中的內容不一样,实际反映在注资上;
3、企业能够注册分公司,子公司不具备公司主体资格,其法律责任由企业担负;企业能够开设分公司,分公司具备公司主体资格,依规单独地担负法律责任。
之上便是相关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相关内容,期待能够协助大伙儿,想掌握大量的财务知识,请多多关心会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