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示发布费或游戏娱乐服务项目时,一般涉及到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交纳。交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应如何计算?
文化事业建设费如何计算?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税务总局〔2016〕25号)要求:
三、交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企业(下称交纳扣缴义务人)应依照出示发布费获得的收费销售总额和3%的利率测算应交费额,计算方法以下:
应交费额=收费销售总额×3%
收费销售总额,为交纳扣缴义务人出示发布费获得的所有价税合计款和价外费用,扣减付款给别的广告传媒公司或广告宣传上传者的价税合计广告宣传发布费后的账户余额。
交纳扣缴义务人扣减合同款的,理应获得所得税增值税专票或国税总局要求的别的合理合法合理凭据,不然,不可扣减。
四、按照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按下述计算公式应扣交费额:
应扣交费额=付款的发布费价税合计款×利率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交纳扣缴义务人
1、在*共和国地区出示发布费的新媒体广告企业和户外广告牌运营企业,应交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2、*共和国海外的新媒体广告企业和户外广告牌运营企业在地区出示发布费,在地区未设立组织的,以发布费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
3、在*共和国地区出示游戏娱乐服务项目的企业和本人,应交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会计分录
测算应缴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缴文化事业建设费
事实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缴文化事业建设费
贷: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