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司财务人员,辞职前交接没搞好到底会有哪些不良影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辞职前务必搞好交接,不然,*须担负一定的法律依据。
实例引进:
刘文是一名出纳会计,一个月前从A企业辞职,因为本人要素,离职流程办得匆匆忙忙,转交帐务时,仅仅大概核查了一下。但近期,A企业发觉账务上少了一笔钱,并将义务推倒刘文的身上,规定其开展赔付。但刘文自身觉得即然早已辞职,谈何义务之谈?
依据《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要求:“财务人员激发工作中或是辞职,务必与对接工作人员办清工作交接办理手续。”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也要求:“ 财务人员调职或是因事辞职,务必将自己所经济管理的财务工作所有转交给接任工作人员。沒有办清工作交接办理手续的,不可激发或是辞职。”
因而,实例之中刘文做为A企业的财务人员,在辞职前务必与对接工作人员办清工作交接办理手续。倘若对以前帐务工作交接不精确详细的,解决以前账务承担。
财务会计离职交接工作中*须留意什么事宜?
1、日常的会计账务处理
财务人员辞职前,*须向对接工作人员转交自身经手人的会计原始凭*、记帐凭*、财务报告、所得税申报表、年度汇算清缴表等纸版版和PDF材料,应在交接表上搞好表明,并签名。
2、税票有关事宜
不论是自身开出来的,還是取回来的,是装订的,還是零散税票,财务人员辞职前都应在交接表上标明税票的实际信息内容。
3、税务信息变动
财务会计辞职怎样变动伴随人员名单?财务人员辞职前,尽量到工商局、税收单位申请办理财务主管或伴随人的信息内容变动,防止过后也要背黑锅。
4、监交工作人员的必要性
财务人员辞职前交接,搞好交接单后,务必要有第三人到场,做为监交人。工作交接彼此和监交人核查全部的材料后,在交接单上签名,做为工作交接彼此明确职责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