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公司不一样的领域、不一样的业务流程不一样的经营规模很有可能会造成工资发放的周期时间不一致。一般是按月付款,但也是有工资支付周期时间为大半年一次的,这类状况是不是合理合法?财务人员又该如何做帐?
劳动法有关工资发放時间:
1、《劳动法》第50条要求:“薪水理应以贷币方式按月付款给员工自己。不可乱扣或是无端托欠员工的薪水。”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要求:“薪水务必在用人公司与员工承诺的日期付款。如遇节假日曰或歇息日,则应提早在近期的工作中日付款。薪水最少每月付款一次,推行周、曰、钟头工资制度的可按周、日、钟头付款薪水。”依据上述法律法规,薪水理应准时、全额付款,不可以额外一切不科学标准。
薪水务必在用人公司与员工承诺的日期付款。如遇节假日曰或歇息日,则应提早在近期的工作中日付款。薪水最少每月付款一次,推行周、曰、钟头工资制度的可按周、日、钟头付款薪水。
薪水大半年付款记账方式:
计提工资时:
借:期间费用、营业费用、产品成本、产品成本等
贷:适应工资薪金——薪水
计提社保(公司自身担负的一部分):
借:期间费用
贷:适应工资薪金——个人社保
发工资时:
借:适应工资薪金——薪水
贷:适应工资薪金——个人社保(职工本人一部分的个人社保)
应交税金——应缴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存款
上缴杜保时:
借:适应工资薪金——个人社保
贷:库存现金或是存款
上缴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缴个人所得税
贷: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