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外发生的业务怎么开发票?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首先,增值税发票的开具要遵循《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通读办法和细则,没有规定不能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法律精神,纳税人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并不违法。
其次,增值税发票开具的内容*须要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内,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一条规定,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一条规定,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上述货物、劳务和服务等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那么,是不是可以任性地想开就开呢?
也不是。小伙伴们应先登陆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在一户式查询里有个税种*定信息查询,查看一下征收项目为增值税的税收品目详情。
税收品目如果有你需要开票的货物、劳务或服务等,你就可以放心在开票系统开票吧。如果没有相应的税收品目,则需要到税局去增加税目。如果你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相应的项目,请带好营业执照去增加,如果经营范围内没有的,请带好相关的合同去增加。
举个例子,比如说贵司突然做了一笔咨询业务,取得咨询收入,但税目中并没有“咨询服务”,你就需要去税局增加这个税目,不然,即使你成功开出了6%的增值税发票,但次月申报时你将发现申报表上6%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金栏次是灰色的,无法填入。
小贴士
如果要增加的税目适用的税率与已有的税目一致,那么你不去增加也没有大问题,开票和申报都能成功,但如果与已有的税目不一致,则*须去增加税目。比如说原来你有17%的税目,要增加的税目也是适用17%税率的,你可以偷懒不增加,但如果要增加的税目适用6%税率的,而你原来的税目没有6%的,则*须去增加。
但是自开增值税专票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要特别注意,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和建筑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开专用发票,但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对于超出经营范围但经常发生的业务,各位及时变更经营范围,但对于偶尔发生的业务,如租赁给电信公司的场地费用等,可能一年就开一次票,就不必去增加经营范围了。
企业经营范围外的交易或事项可以开专用发票吗
纳税人的经营业务日趋多元化,在主营范围以外也会发生其他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经营活动。所以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 开增值税发票时,不受其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限制,只要发生真实的应税业务均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关于发票开具使用涉及相关*策及问题回复
1.一般纳税人发生超出税务登记经营范围业务,是自开发票还是由税务机关代 开发票?
答:一般纳税人一律自开增值税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超出经营范围如何开具发票?
答:超范围经营开具发票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临时性业务,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增加相应征收品目,自行开具发票。需要专用发票的建议携带代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代 开专票事宜。
(2)经常性业务:建议先联系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征收品目及征收率,自行开具发票。需要专票的建议先联系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携带代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代 开专票事宜。”
3.纳税人发生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纳税人发生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营业执照范围,工商部门不予变更营业执照范围的,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发票。”
依据上述总局的*策解答和地方国税局的营改增*策执行口径,纳税人发生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只要发生真实的应税业务均可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税务局也只能建议企业先联系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征收品目及征收率,自行开具发票,毕竟税务局还当不了工商局的家。这也就说明,开票项目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只要应税业务是真实的,就不能直接被认定为虚开发票。
可以超出经营范围开具发票吗
问:一个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际经营了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没有的业务(如销售煤炭),是否可以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购货方?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违反税收法规?税务人员是否有权根据自已判断该企业超过经营范围作为依据而不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企业?
答:贵公司现因销售《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外货物,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据此,判断超范围经营可否开具发票的关键在于:业务是否真实,票货是否一致,与实际交易是否相符。
截至目前,*税务总局从未明确规定过超越经营范围发生的业务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有些地区,税务机关曾规定过超出其经营范围代开专用发票的情形。比如:《湖南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暂行办法》(湘税发[1994]032号)第四条(四)规定:税务所窗口开票人员如发现纳税人要求代开的货物超出其经营范围,或代开的销售额与纳税人实际情况不符等疑点时,应及时与管理该企业的专管员联系并向所长报告,通过核实批准后,方可代开专用发票。
因此,建议企业发生超范围经营开具发票此类情况,应先与当地主管税务部门沟通,咨询当地对超范围经营开具发票是否有本地规定。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际经营了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没有的业务,但业务是真实发生的,票货一致,而当地税务部门也未规定超越范围经营开具发票的行为为禁止,企业是可以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购货方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规定: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一)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上列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二)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三)有下列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私自印制专用发票;3、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4、借用他人专用发票;5、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开具专用发票;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7、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有上列情形的,如已领购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和 IC卡。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认为贵公司如发生规定中情形*,税务机关不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有依据的。在实际征收管理工作中,税务工作人员做出的任何行政执法行为都*须依法进行,而无权根据自已的判断做出任何行政执法行为。
理解: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内容与公司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上明确的经营范围肯定要相一致。一般情况下,营业范围>开票内容,如果个别不经常发生的、发生金额较小的业务是可以开具的,但如果该业务占公司业务的比重较大,与营业执照登记的范围大相径庭时(比如占营业收入50%以上),则需要及时变更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上的营业范围。
如何开具经营范围外的发票
问:我公司是批发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现有一些代购代销业务,并对客户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这些服务都是收费的。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购买营业税发票?
答:如果您的税务登记证上的经营范围中没有营业税应税劳务,那么您不能够申请领购营业税发票,如果发生了营业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发票,您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如果您长期从事此项培训业务,建议您先到工商管理部门增加经营范围并办理相关的税务变更手续,之后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该项业务的适用发票。
经营范围变更:
我国《公司法》第12条明确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3]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领域,具体表现为公司具有什么样的生产项目、经营种类、服务事项等。公司需要有一定的经营范围,以便开展经营活动。同时,确定公司的经营范围,还涉及以下因素:
一、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资金的投入方向,也就是资金投入的项目以及该项目已经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的风险;
二、为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确定大体的范围,有利于公司经营活动的专业化发展;
三、有利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级管理人员认清公司发展的前景以及努力的方向;
四、有利于建立和维护一定的管理秩序、经营秩序,防止市场竞争的无序状态。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作为企业法人,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所以应当有权自主决定在什么领域中从事经营活动。因此,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应当内*府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或指定,而是应当由公司自行确定,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要求的。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对公司的类型、宗旨、组织机构设置等涉及公司根本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做出规定,为公司的设立和设立以后的运行提供一个基本准则。因此,公司经营范围应当由公司章程规定,这也是各国的通行做法。
公司经营范围*须依法进行登记。公司变更经营范围*须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设立后,应当在经过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然而,由于主客观情况的变化,公司的经营范围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公司可以根据需要更改自己的经营范围,或者扩大经营范围,或者缩小经营范围,这是法律所允许的。但是,公司决定更改自己的经营范围,应当经过法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