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体工作上,产成品在运送中或是原厂的情况下会出現一些产品质量问题,那麼产成品被退还损毁的财务会计解决如何做?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培训一下吧!
产成品发货后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顾客退还损毁,那损毁的产成品*须做进项税转走吗?
产成品因产品质量问题损毁,不用做进项税转出。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述新项目的进项税不可从销项税中抵税:
1、用以简易计税方式记税新项目、增值税免税新项目、集体福利或是消费的购入货品、劳务公司、服务项目、无形资产摊销和房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入货品,及其有关的劳务公司和道路运输服务项目;
3、非正常损失的在商品、库存商品所损耗的购入货品(不包括固资)、劳务公司和道路运输服务项目;
4、国务院规定的别的新项目。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规章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就是指因管理方法不当导致失窃、遗失、发霉霉变的损害。
产品成本、产品成本与产成品的关联
立即组成商品实体线的成本费记到“产品成本”帐户;生产线产生的间接成本先要核算到“产品成本”帐户的借方,再结转成本到“产品成本”帐户中去,商品完工再结转成本到“产成品”帐户,表明竣工商品的成本费,全是库存商品的组成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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