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购入一批货品,早已进库,但因为并未接到税票,为确保账实相符,因而财会人员一般对其作暂估解决。暂估成本时,应怎么做账?
暂估成本怎么做账?
一般状况下,成本费应以具体本年利润给予确定;假如即将产生的成本费可以确实可靠地可能并计量检定得话,还可以在当月按*值入帐;例如月末,在税票未到,货品已到的状况下,应当暂估有关原料或物资供应临时记帐;待下月初应将此会计分录按暂估额度红色字体冲回。待税票抵达后按具体税票注明额度解决。
暂估成本会计账务处理以下:
1.暂估入库
借:原料(暂估额度)
贷:应付款——暂估/没票(XX经销商)(暂估额度)
留意:因为未获得增值发票,因而不可以申请抵税所得税进项税。
因而,不会有进项税的暂估抵税难题,且所述会计分录中,暂估额度理应依照未税价钱规格暂估。
2. 暂估回冲
依照要求,暂估入库要在次月月初红色字体冲回,但在具体工作中之中,假如当月税票還是沒有接到,月初冲回月末再度暂估,会无形之中增加劳动量,一般是在接到税票时再冲回。
(1)红色字体冲回暂估入库:
借:原料(原暂估额度,红色字体)
贷:应付款——暂估/没票XX经销商(原暂估额度,红色字体)
(2)接到税票,做进库解决:
借:原料(税票未税额度)
应交税金——销项税(进项税)(税款)
贷:应付款——XX经销商 (税票价税合计额度 )
暂估成本的会计账务处理是不是危害企业所得税?
依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相关要求,经营者申请的扣减要真正、合理合法。真正就是指能出示证实相关开支确属早已具体产生的适度凭*;合理合法就是指合乎*税收要求,别的*策法规要求与税收法规要求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要求为标准。
因而,税票未接到前,能够暂估成本。暂估记帐的成本费在年度汇算清缴前,若是沒有获得合理合法凭据,则不可以在公司个人所得抵扣。这些暂估的成本费在开展本年度所得税汇算时务必调增缴税收入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