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接纳来源于别的公司免费赠送的五十万现钱,我想问一下我司获得的接受捐赠收益可否分期付款确认收入?
答:依据《*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税总局公示2010年第19号)*一条要求:“公司获得资产(包含各种财产、股份、债务等)出让收益、股权回购收益、接受捐赠收益、没法偿还的往来账收益等,无论是以贷币方式、还是是非非贷币方式反映,除另有要求外,均应一次性记入确认收入的本年度测算交纳所得税。”
由之上要求必得,我司获得的接受捐赠收益是以贷币方式反映的,务必一次性确认收入,不可以分期付款确认收入。
公司接受捐赠的会计分录
1、接纳流动资产
借:存款/库存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捐助净收益
2、接纳非流动资产,以公允价值入帐
借:原料/产成品/固资/无形资产摊销
贷:营业外收入——捐助净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