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于2020年6月5日向甲公司出售一批A货物,A公司接到A货物后,支付货款十万元。2020年10月份,A公司因A货物出現产品质量问题,向我司明确提出退换货规定,我司愿意后,A公司已将货品退还。我想问一下我司产生的销售退回应如何确认收入?
答:依据《*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75号)*一条第(五)款要求,公司因卖出产品的品质*关等缘故而在市场价上给的减让归属于销售折让;公司因卖出产品质量、种类不符合规定等缘故而产生的退换货归属于销售退回。公司早已确定营业收入的卖出产品产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理应在产生本期抵减本期销售产品收益。
因而,贵司市场销售A货物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退换货,理应在产生本期抵减本期产品收益。
公司产生销售退回的会计账务处理
借:应收帐款(红色字体/负值)
贷:主要经营的业务收益(红色字体/负值)
应交税金——销项税(销项税)(红色字体/负值)
另外:
借:主要经营的业务成本费(红色字体/负值)
贷:产成品(红色字体/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