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职工派发的过节费,应根据“适应工资薪金”学科开展有关的会计账务处理,入帐时分成获取过节费和派发过节费的会计分录解决。
派发过节费的会计账务处理
1、获取过节费时,应依照花费的所属单位记入相匹配的花费学科,会计分录为:
借:期间费用(或营业费用、产品成本、产品成本)
贷:适应工资薪金—员工福利
2、派发过节费时,会计分录以下:
借:适应工资薪金—员工福利
贷:存款(或库存现金)
应交税金—代收代缴个人所得税
适应工资薪金:是公司依据相关要求适应给员工的各种各样*,结转的內容包含员工工资、奖励金、补贴和补助;员工福利费;医保费、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工伤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金;公积金;工会经费和员工教育投入;非贷币性福利;因消除与员工的劳务关系给与的赔偿等。
过节费是不是*须交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要求,薪水、薪酬个人所得就是指本人因就职或是受聘获得的薪水、薪酬、奖励金、年尾涨薪、劳动者分紅、补贴、补助及其与就职或是受聘相关的别的个人所得。
此外,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要求,公司给员工派发的节日补贴、未统一配餐而按月派发的午餐费补助,理应列入职工薪酬管理方法。
因而企业给员工派发的过节费归属于节日补贴,理应记入薪水、薪酬个人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