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接到因为另一方因合同纠纷付款的合同违约金,是不是*须确认收入?
答: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二条要求,公司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就是指公司获得的除公司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要求的收益外的其他收入,包含公司财产溢余收益、贷款逾期还未消包装物押金收益、的确没法偿还的适应账款、已作坏账解决后又取回的应收款项、股权回购收益、补助款、合同违约金收益、汇兑收益等。
因而,公司依照合同书承诺扣除的合同违约金*须确认收入。
接到合同违约责任的会计账务处理
借:存款(库存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处罚收益
营业外收入就是指与公司生产运营主题活动沒有立即关联的各种各样收益。营业外收入并并不是由企业运营资产消耗所造成的,不用公司付出应有的代价,事实上是一种净收入,不用与相关花费开展配制。因而,在财务核算上,理应严苛区别营业外收入与主营业务收入的界线。通俗化一点讲便是,除公司企业营业执照中要求的主要经营的业务及其附设的别的业务流程以外的全部收益是为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