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状况下其他应收款用以结转公司适应别的企业或本人的零星账款,若是其他应收款无需付款了,实际的会计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其他应收款无需付款怎么做账?
其他应收款无需付了,能够做为营业外收入开展会计账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要求,公司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别的收人,就是指公司获得的除公司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要求的收东妖神记的别的收人,包含公司财产溢余收人、贷款逾期还未消包装物押金收益、的确没法偿还的适应账款、已作坏账解决后又取回的应收款项、股权回购收人、补助收人、合同违约金收益、汇兑收益等。
依据上述要求,销账的其他应收款应做为“的确没法偿还的适应账款”并人收入总金额计税所得税。早已有确凿证据不会再付款的其他应收款,财务会计上凭有关证据销账,转入“运营外收人” 学科,不用就这种收益项向税局开展专业的审批。
其他应收款的有关会计分录
其他应收款就是指与公司的主要经营的业务沒有立即关联的适应、暂收别的企业或本人的账款,如适应租入固资和周转材料的房租、存入*金、适应综合退休养老金、员工未按时领到的薪水等。有关会计分录以下:
接到适应的顾客存入*金(*金):
借: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适应租入周转材料的房租和适应运营租入固资的房租一般 解决以下:
借:期间费用(一般状况)
贷:其他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