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企业来讲,产品研发主题活动全过程中产生的研发支出,是不是能够享有稅前加计?
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企业能够享有研发支出加计吗?
依据《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税务总局〔2018〕99号)要求:
一、公司进行产品研发主题活动中具体产生的研发支出,未产生无形资产摊销记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按实扣减的基本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内,再依照具体本年利润的75%在稅前加计;产生无形资产摊销的,在所述期内依照无形资产摊销成本费的175%在稅前摊销费。
二、公司享有研发支出稅前加计现行*策的别的现行*策规格和管理方法规定依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策的通知》(税务总局[2015]1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策问题的通知》(税务总局[2018]64号)、《*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总局公示2015年第97号)等文档要求实行。
公司研发支出的会计账务处理
科学研究环节(无形资产摊销规则要求:科学研究环节的开支所有花费化)
1、有关花费产生时:
借:研发费用—××新项目(工费、人工费用、水电气、租费、利息费用等)
贷:库存现金(存款、适应工资薪金、原料等)
2、购买财产:
借:固资—××财产(选购无需安裝的机器设备)
贷:库存现金(存款)
3、期末结转:
借:期间费用—科学研究与开发费
贷:研发费用—××新项目(工费、人工费用、水电气、租费、利息费用等)
二、设计阶段(合乎无形资产摊销确定标准的开支应递延所得税即产生财产,不然应花费化)
1、有关花费产生时:
借:研发费用—××新项目(工费、人工费用、水电气、租费、利息费用等)
固资—××财产(选购无需安裝的机器设备)
贷:库存现金(存款、适应工资薪金、原料等)
2、开发设计新项目竣工时:
借:无形资产摊销—××财产(递延所得税一部分)
期间费用—科学研究与开发费(花费化一部分)
贷:研发费用—××新项目(工费、人工费用、水电气、租费、利息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