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考点:应急照明如何调试?
1.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调试:
(1)采用目测的方法检查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安装位置和标志信息上的箭头指示方向是否与实际疏散方向相符;
(2)在黑暗条件下,使照明灯具转入应急状态,用照度计测量地面的**水平照度,该照度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3)操作试验按钮或其他试验装置,消防应急灯具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4)断开连续充电24h的消防应急灯具电源,使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同时用秒表开始汁时;消防应急灯具主电指示灯应处于非点亮状态,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5)使顺序闪亮形成导向光流的标志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目测其光流导向应与设计的疏散方向相同;
(6)使有语音指示的标志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其语音应与设计相符;
(7)逐个切断各区域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分配电装置,该配电箱或分配电装置供电的消防应急灯具应在5s内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8)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输入联动控制信号,系统内的消防应急灯具应在5s内转入与联动控制信号相对应的工作状态,并应发出联动反馈信号;对于设计有手动控制功能的系统,操作手动控制机构,使系统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相应的消防应急灯具应在5s内转入应急工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