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付款单上经办人员和收款方务必一致吗,财会人员常常会碰到该类难题,下边由仁和会计为大伙儿梳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瞧瞧吧。
会计付款单上经办人员和收款方务必一致吗?
答:一般状况是是一致的;
收款方与经办人员不一致,在大企业是经常出现的事,不危害会计师做账;
财务会计只按税票的名字和主要用途会计分录。
依据有关要求:
增值税专票应按下述规定出具:
(一)新项目齐备,与具体买卖相符合;
(二)笔迹清晰,不可过线、错格;
(三)抵扣联和抵扣联盖上财务章或是财务专用章;
(四)依照所得税缴税责任的产生時间出具。
对不符上列规定的增值税专票,购方有权利拒绝接收。"
由此笔迹不清的增值税专票不可以应用。
【会计付款单上经办人员和收款方的有关难题】:
收款方和经办人员能够是一个人吗?
答:1。所得税增值税专票上边的收款方和开税票人能够是一个人,但税票开税票人和核查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2.财务专用章不可以盖在额度上边,假如盖在额度上面危害验证,能够拒绝接收,规定再开。
开税票人,收款方能够是同一人,核查人不能。依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要求,企业和本人开票时,务必*按号次序开具,填好频道齐备,內容真正。按所述要求,公司开票,一定有开税票人与收款方,因此 这两栏內容一定要填好,不然视作不按照规定开票。
开票是一件严肃认真的事儿,税票分离开税票人与核查人是为了更好地*税票的填写信息恰当,且分辨有关义务,因此 正常情况下核查人与开税票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根据阅读文章上文內容有关会计付款单上经办人员和收款方务必一致吗等有关难题,坚信大伙儿针对该难题都有一定的了解了,若也有搞不懂的地区,能够向仁和会计的答疑解惑教师资询吗,大量有关精彩文章请不断关心仁和会计,文中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