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他人企业开税票归属于虚开发票吗?
答:替别人开的增值发票归属于虚开增值税增值税专票个人行为;
是一种违法违纪个人行为.
违反者要被追责法律依据.
非法所得,不可以记账.
依据有关要求:
虚开增值税增值税专票或是虚开发票用以骗领进出口退税、抵税税金的别的税票的,处三年下列刑期或是拘留,处以二多万元二十万元下列罚款;
虚开发票的税金金额较大或是有别的比较严重剧情的,处三年之上十年下列刑期,处以五万元之上五十万元下列罚款;
虚开发票的税金金额极大或是有别的尤其比较严重剧情的,处十年之上刑期或是有期徒刑,处以五万元之上五十万元下列罚款或是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