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票税号输错了怎么办?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号开错了,对方无法认证,如果符合作废条件,可作废发票重新开具,如果不符合作废条件,先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 票冲回,然后再开正确发票。
*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 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 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 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 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号开错怎么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号开错,*须作废重开。
*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码,通常简称为“税号”,每个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都是**的。这个属于每个人自己且终身不变的数字代码很可能成为我们的第二张“身份证”。
2015年1月12日,根据*税务总局本周公布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未来每个公民可能都将拥有一个由税务部门编制的**且终身不变、用来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
发票税号错误怎么补救
相关文件依据是“*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文*一条第三项。
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因此,书面说明材料主要应写明以下内容,不需到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盖上公司公章连同拒收的发票一起转交给销售方即可。
拒收理由:由于贵公司将我公司的税号开错,使得该发票无法正常认证、抵扣、进账;
错误具体项目:购货方税务登记证号码;正确内容应是:写清楚你公司正确的税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