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报销人和领款人不一致如何处理
实际报销人和领款人不一致怎么处理?
报销人与领款人一般情况下是同一个人,但有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办理的事项,报销人和领款人就不一定是一个人了,可以填共同办事的其中某两个人。
报销单和领款人不写可以吗?
*须写,领款人报销人就是报销经办*一人。
1、报销单“日期”:填写实际报销日期;
2、报销单“摘要内容”:应当填写清楚明了,不能过于简单。摘要填写*须包含:业务发生日期、当事人及对应的业务项目。如有多个报销项目的,可能填写在一张报销单上,但要分行填写清楚,所有报销项目*须粘贴有对应的原始单据;
3、原则上报销*须有正规的发票,对于确实没有正规发票的,应将正规发票与收据分开填写报销单;
4、报销的所有原始单据*须是原件,不能用复印件报销;
5、所有报销的原始单据不得涂改,金额大小写*须相符,不相符的不能收取,*须要求对方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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