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具不完整可以报销吗?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应不予报销。
依据如下:
1.《*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2.《*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须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3.《*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
4.《*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所称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是指开具或取得的发票是应经而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
开票信息包括什么?
开普通发票,要对方名称,跟税务登记证上的号,每个企业的识别号都是**的。
2. 开具增值税发票要对方单位的全称,单位地址及电话,银行基本户账号、开户行,税务登记号等
从7月1日开始,消费者不管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只要发票抬头为企业,都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税法规定,开票日期在7月1日之后的发票,如果没有填写这些信息就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再作为税收凭*计税、退税、抵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