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防工程师中会出现许多牵涉到归类及其级别划分的考试点专业知识,为了更好地帮助诸位考生在时下系统备考相关内容,今日优路教育就为诸位归纳一些相关点燃归类及其火灾事故级别划分的有关考试专业知识。
点燃可分成有焰点燃和无焰点燃,点燃的产生和发展趋势,务必具有三个*备条件,即易燃物、还原剂(燃烧物)和溫度(引火源)。
车用汽油的开口闪点为-50℃,汽油的开口闪点为38~74℃,依据开口闪点的高矮,能够明确生产制造、生产加工、存储易燃性液體场地的火灾危险性类型:开口闪点<28℃的为甲类;开口闪点≥28℃至<60℃的为甲乙级;开口闪点≥60℃的为丙类。
火灾分类:
A类火灾:固态化学物质火灾事故;B类火灾:液體或可熔融固态化学物质火灾事故。如车用汽油汽油、石油、乙醇、酒精、沥清、石腊火灾事故等;C类火灾:汽体火灾事故;D类火灾事故:金属材料火灾事故;E类火灾事故:感应起电火灾事故;F类火灾事故:烹制器材内的烹制物(如动物与植物植物油脂)火灾事故。
可燃气体级别划分:
Ⅰ级:爆炸下限<10%;或无论爆炸下限怎样,爆炸极限范畴≥12个点;
Ⅱ级:10%≤爆炸下限<13%,且爆炸极限范畴<12个点。具体运用中,一般 将爆炸下限<10%的汽体归到甲类火灾化学物质,爆炸下限≥10%的汽体归到甲乙级火灾化学物质。
易燃气体级别划分:
(1)Ⅰ级。初熔点≤35℃;
(2)Ⅱ类。开口闪点<23℃,并初熔点超过35℃;
(3)Ⅲ类。23℃≤开口闪点≤35℃,并初熔点超过35℃;或开口闪点超过35℃并≤60℃初熔点超过35℃且不断点燃。具体运用中,一般 将开口闪点<28℃的液體归到甲类火灾化学物质,将开口闪点≥28℃且<60℃的液體归到甲乙级火灾化学物质,将开口闪点≥60℃的液體归到丙类火灾化学物质。
即然考試邻近,眼底下早已到临考最终的冲刺复习环节,假如诸位学生要想提高工作效率能够在这时依靠优路教育一级一级消防师最后的冲刺串讲班的课程内容,课程内容由每科教师为学生串连解读三门学科中的关键考试点,《实务》和《综合》学科的课程内容早已结课,假如您想追忆教学内容或是预定实例学科的课程内容可点一下资询上课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