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收益低于三十万的增值税分录?
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经营者一季度9万下列又交了税分录
借:存款
贷:主要经营的业务收益
应交税金--销项税
借:应交税金--销项税
贷:营业外收入--*府补贴
中小企业企业会计准则:产生业务流程时会计账务处理为:
借:存款或现钱等
贷:主要经营的业务收益
应交税金--销项税
月底收益不超过十万元或一季度不超过三十万,不交纳所得税,将记提的所得税转到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金--销项税
贷:营业外收入
参照国税总局公示2019年第4号要求,小规模纳税人产生所得税应纳税额市场销售个人行为,累计月销售总额未超出十万元(以一个一季度为一个缴税期的,一季度销售总额未超出三十万元)的,增值税免税.另外,该文件要求:早已应用增值发票智能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总额未超出十万元的,能够再次应用目前税控盘机器设备开票;早已自主出具所得税增值税专票的,能够再次自主出具所得税增值税专票,并就出具所得税增值税专票的销售总额测算交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