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作业(Endorsement)
做作业指收款方以出让单据支配权为目地在汇票上签名并且做好必需的记述所做的一种附设票据行为。
做作业时注明受票人名字或受票公司名称的,称无记名做作业;未注明受票人名字或受票公司名称的,称不无记名做作业。历经背书转让的单据,背书人承担贷款担保单据审签者期满支付的义务,假如出票人期满不支付,则背书人务必担负偿还义务。历经做作业,单据的使用权由背书人转入被背书人。一张单据能够数次做作业、数次出让。做作业有限定性做作业、空白背书、尤其做作业、有程度做作业和有标准做作业5种方法。
做作业是出让单据支配权的关键方法和方式,而做作业持续性针对单据产权人是证实其支配权的一个关键要素。
做作业的方法
做作业的方法关键有下列三种:
限制做作业:限制做作业要求汇票只交货一次,买受人只有自主应用汇票而无再度出让的支配权。如背书人在汇票反面签名,注明“仅付×××(被背书人名字)”或“交给×××(被背书人名字),不可出让”。
特殊做作业:又被称为无记名做作业,此类做作业不仅有转让人签字,又指出了买受人到底是谁,但无“仅付”、“不可出让”等字眼。如背书人在汇票反面签名,注明“交给×××(被背书人名字)的特定人”等。这般做作业的汇票能够持续数次做作业和第三方支付,数次出让,乃至能够在销售市场上无尽出让下来。
空白背书:又被称为不无记名做作业,即背书人在汇票上仅有签字,不写交给别人,即沒有被背书人。空白背书的汇票凭交货而出让。即空白背书的*一转让人做作业签名后,可数次在销售市场上商品流通,直至最后一个收益人,而勿须在汇票反面标明商品流通全过程中的别的转让人与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