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得财务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证。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条要求:“各企业理应依据财务会计业务流程*须配置拥有会计从业证的财务人员。未获得会计从业证的工作人员,不可从业财务工作。”执证上岗既是用人公司的规定,也是对用人公司权益的确保。 另外,对早已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此项要求也是确保工作中的支配权。
除此之外,持证者每一年要报名参加继续再教育的学习培训,掌握和把握合并财务报表、专业技能的转变,提升 工作能力,考虑企业运营管理方法的*须。
(2)具有财务出纳必需的专业技能和专业能力。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四条要求:“财务人员理应具有必需的专业技能和专业能力,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策法规、规章制度和*统一企业会计制度,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做为财务出纳工作人员理应了解财务会计基础知识,把握迅速、精确地核对纸币,单据精确应用的专业技能。
(3)家属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就是指为了更好地确保稽查和从业的公平公正,对因为种种原因很有可能危害其秉公执法或从业的工作人员推行任职回避的一种规章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党政机关、国企、机关事业单位选任财务人员推行回避制度。财务会计组织责任人、财务主管工作人员的亲属不可在本企业财务会计组织中出任出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