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客户要求提供相应的美容方案,并负责注射微创美容治疗。
2.严格执行并监督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3.做好与顾客的沟通工作,协助医疗纠纷的处理。
执业人员资格: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2、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3、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4、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