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小吃店的准备
1、市场调查:包括商圈调查、竞争店铺调查等
2、经营计划:店铺地点确定,测算营业额及规模,投资预算等
3、内部装修:包括店铺内部装修、货架定制、所有设备与经营用具、招牌制作等
4、商品及服务内容:商品及服务构成、政策、商品订购、重点商品及服务确定
5、商品采购:理清进货渠道,并具体实施
6、陈列方式:确定陈列方式及数量
扩展资料:
1、注册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个体工商户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2、登记程序
1、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条:为规范个体工商户的登记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依据《行政许可法》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应当依照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该地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工作。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该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登记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委托工商所进行个体工商户登记。
2、第二章: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
3、第四条: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①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
②直接到登记机关的登记场所
③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以此方式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在发出申请后5日内,向登记机关递交申请材料原件。
4、第五条: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①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
③经营场所证明
④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第六条: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①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②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③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