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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货运代理业能开全额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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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12-12 浏览:117
核心提示:营改增后货运代理业能开全额发票吗营改增后货运代理业能开全额发票吗?*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6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增值税

营改增后货运代理业能开全额发票吗

营改增后货运代理业能开全额发票吗?
 

*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6号*一条第(一)项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提供铁路运输服务的,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货运专票)和普通发票;提供邮政服务的,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一条第(三)项规定,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应使用六联专用发票或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中第四联用作购付汇联;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应使用普通发票,其中第四联用作购付汇联。
 

货运专用发票开具的条件是什么?
 

目前,*税务总局对货运企业开具专用发票应具备的条件没有统一明确,比如承包(租)车辆、挂名车辆能否开具货运专用发票等。有的省级国税机关出台了具体的规定,开具货运专用发票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应提供货物运输服务;
 

(二)企业应具有主管部门核准的道路货物运输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有货物运输的经营范围,企业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企业应有一定数量的自有营运车辆或视同自有营运车辆。自有车辆,指企业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车辆行驶证》、《车辆营运证》等有效营运证件上注明的名称与货物运输企业名称一致的车辆。视同自有车辆,指以承包、承租、挂名方式经营的企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挂名车辆:1.车辆具有企业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运证件;2.以企业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3.车辆经营收入、费用支出全部由企业统一进行财务核算;4.企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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