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总包怎么开发票?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建筑业营改增后总分包发票开法:总包方按规定向建筑工程发包方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票面不体现差额扣除分包款。
一、税率和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的税率为11%;
2、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为3%;
3、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征收率为3%。
二、计税方法的基本规定: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方法计税,即适用3%的征收率。
1、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1、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2、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即含税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总分包工程发票开具技巧
1、四类分包人的发票开具技巧
(1)分包人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则分包人向总包开具建筑业增值专用发票,总包可以抵扣进项税;(2)如果分包人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分包人向总包只能开具建筑业增值普通发票,总包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3)如果分包人是个人,只能到当地税务部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包只能抵扣3%;(4)如果分包人是被挂名的一般纳税人, 则总包应向被挂名方支付工程结算款并向挂名方索取建筑业增值专用发票。
2、总包人向分包人收取配合费或协调费的发票开具技巧
由于总包人向分包人收取配合费或协调费是基于总包向分包人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营改增前*须向分包人开具服务业的营业税发票,营改增后*须向分包人开具现代服务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分包人是一般纳税人)或现代服务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分包人是小规模纳税人)。
3、总分包人间违约金和罚款的发票开具技巧
(1)总包收取分包人的违约金,则向分包人开具零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分包收取总包人的违约金,则*须向总包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包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金。
(3)总包从支付给分包人的工程结算款中扣下分包人应承担的罚款,则向分包人开具零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营改增后总包分包开发票抵税问题
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营改增的**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
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营改增在*的推开,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
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8省市;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试行,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
营改增后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需要计提增值税吗
营改增后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是不需要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的。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四)项规定,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要视同销售货物。但全面营改增后,“非应税项目”已经不复存在,建造动产和不动产的增值税处理一致,都属于用于增值税的应税项目,不需要再视同销售,不需要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会计处理时,自产产品用于自建不动产和动产的处理均按照成本结转。
一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6月1日领用本企业自产产品建设一条生产线,成本价10万元,计税价格为公允价值12万元。
另外,在建生产车间领用自产产品,成本价20万元,计税价格为公允价值24万元。
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生产线 10
在建工程——生产车间 20
贷:库存商品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