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城建税怎么算
营改增前,城建税税额=应交营业税*适用的税率(按税务局给您核定的税率)
营改增后,城建税税额=应交增值税*适用的税率(按税务局给您核定的税率)
城建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区不同,适用税率的档次也不同。2017城建税税率是多少呢?具体规定是: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由于营改增后增值税的核算与应缴税款的计算具有特殊性,即增值税有些情况下需要进行预缴存,但仔细分析来看,由于预缴税款可抵扣当期税款,且抵扣不完结转下月,所以预缴税额其实也是某种意义上的“实际税额”,因而预缴增值税款时,也要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费。
城建税是以企业“实际缴纳”的“三税”为计税依据,“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的核算与应缴税款计算的特殊性,对跨区域经营企业在项目地、服务提供地或销售地只是预缴,而并非企业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款,因此,在预缴增值税时,不应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营改增”后,由原属地征管变为“就地预缴,机构地申报”,因此,应随预缴和申报地分别适用各自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策依据:
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贯彻执行〈*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明确,纳税单位或个人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一律按其纳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财政部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几个具体业务问题的补充规定》明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对下列两种情况,可按“三税”缴纳地的税率:由受托方代征代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