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预付款怎么开发票?
一、营改增后收到预付款时,暂不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待发出商品,确认收入时才开具发票。具体账务处理是:
1、收到预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发出商品,确认收入,开具发票: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发出商品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预收账款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或交易双方之约定,而向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在未发出商品或提供劳务时预收的款项。一般包括预收的货款、预收购货定金等。
企业在收到这笔钱时,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合同尚未履行,因而不能作为收入入账,只能确认为一项负债,即贷记“预收账款”账户。企业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或劳务后,再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逐期将未实现收入转成已实现收入,即借记“预收账款” 账户,贷记有关收入账户。
预付款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预付款还不是确认交易完成实现收入的依据,预付款是不必开销售票据的,只开收据即可。如果你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要及时申报纳税。
根据现行增值税*策,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可见,单位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销售货物,应按合同约定,在收款当天开具相应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于分期付款销售货物,销售方在首次收到货款就向买方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及时足额计人当期销售额征税。
凡开具了专用发票,其销售额未按规定计入销售账户核算的,一律按偷税论处。因此,单位如提前开具了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按发票金额全额缴纳增值税,否则税务机关将以偷税行为处理。
预收租金能不能分摊各月开发票
可以。
一次性预收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分月开发票确认收入。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预收租金应如何纳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也就是说,这种租赁期限跨年度预收的租金是可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拍卖公司如何开票
按照规定,一般纳税人在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有关资料备案。
一般纳税人可以按照简易征收率5%或11%税率计算纳税,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可给予进项税额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简易征收率计税的,可申请向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购买方可进行进项税额抵扣。以上规定和操作方法对正常经营企业来说是可行的,对非正常经营企业来说则很难适用,因为大多数被拍卖的非正常企业已经失联。
同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可持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办理契税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应予受理。
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人在办理契税纳税申报时,由于销售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或者被税务机关列为非正常户等原因,致使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税务机关在核实有关情况后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