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销售怎么开发票?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一般纳税人
A.销售自己使用过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
A.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一般纳税人
A.销售自己使用过并且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17%征收增值税。
B.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
A.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税函【2009】90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条款并未作废,但是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90号公告并未规定特指是一般纳税人,所以小规模放弃减税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有争议的,笔者建议小规模企业还是享受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