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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出售电力怎么开票

会计实操学习网

更新时间:2020-12-08 浏览:207
核心提示:小规模纳税人出售电力怎么开票?在企业的实际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实际耗电单位与电表登记单位不一致的问题。比如,甲企业自乙

小规模纳税人出售电力怎么开票?

在企业的实际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实际耗电单位与电表登记单位不一致的问题。

比如,甲企业自乙企业租入写字楼作为生产经营场所,每月耗电理应由甲企业承担,但由于该写字楼产权归乙企业所有,在电力公司登记的电表名称为乙企业,电力公司的行业惯例是,根据电表耗用数据,直接与乙企业结算电费,向其开具增值税发票。

电力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适用税率为17%,电表登记单位自电力公司购电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抵扣条件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上例中,乙企业取得电力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凭票抵扣进项税额。乙企业根据实际耗电量向甲企业收取的电费,实质上相当于转售电力产品行为,应当向乙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对方凭票抵扣。

在乙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况下,一般计税方法可以实现税额的传递,不至出现重复征税的现象。

比如,根据电表显示数据,某月耗电11700度,每度电费为1元,乙企业向电力公司交费117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为1700元。

假定11700度电力全部为甲企业耗用,乙企业向甲企业收取代垫电费11700元时,尽管其可能不具备售电资质,但根据现行发票管理制度,是可以向甲企业开具品名为电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企业可凭票抵扣税额1700元。

这样,作为电表登记单位的乙企业,其转售电力业务的销项税额等于进项税额,当期应纳税额为零,实际承担税额的甲企业,可以凭票抵扣进项税额1700元。

如果乙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抵扣链条就中断了,它向电力公司支付的11700元电费将全部作为成本,向甲企业收取的代垫费用又要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销项税额,甲企业也只能凭票抵扣3%的税额,*将重复征税,有违增值税的中性原则。

一般纳税人企业出售旧设备如何开具发票
问: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属于工业企业。我公司从其他单位购入旧固定资产设备,对方开具2%增值税普通发票,因技术原因,我公司未能安装使用该设备。

我公司现在要将这批旧设备卖给客户,客户是一般纳税人。

请问,我公司卖该批设备,是按一般货物销售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按旧货处理开具2%增值税普通发票?

答: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二、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规定:“二、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规定:“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因此,贵公司转让上述旧固定资产设备属于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开具普通发票。

不开票的境外收入如何申报
完全可以,开票其中一个意思就是怕你不缴和少缴税,只要你如实按增值税税率报税、缴税不开票也是可以的。

未开具发票一栏,将货款价税分离后自行填写。同时做好备查账,开票当期做负数填写。避免重复缴纳税款。

出售电力如何开票

有些同学说,这种情况太少,我们不是这种企业,那么你难道就不会遇到吗?又比如,我们的餐饮一般纳税人,大部分客人都是散客,就餐后不会索要发票,那么这部分收入你也应该申报增值税,填写在那里,未开具发票栏。

以前网上经常传,抵制某快餐行业,因为他们不给客人开发票,偷逃税款。其实这种说法其实就是外行看热闹。不开票不意味着别人不纳税,人家完备的收银系统记录了完整的收入流水,而且税务局也不是吃素的,传了那么久人家也没被处罚,说明这个传闻是不靠谱的。
这里涉及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纳税义务的问题。
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居民企业应就全球所得对*负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对*负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
取得境外所得的居民企业和取得与*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境外所得的非居民企业,都需要向*申报纳税。
首先有收入,却以为没发票就可以不缴纳税款是以一个常识性的错误,会计学堂提供这篇不开票的境外收入如何申报,重点就在如何申报,无票收入有专门的栏目填写。
产品类预付款的开票如何开
预付款还不是确认交易完成实现收入的依据,预付款是不必开销售票据的,只开收据即可。如果你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要及时申报纳税。 根据现行增值税*策,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可见,单位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销售货物,应按合同约定,在收款当天开具相应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按照税法规定,当发生销售行为后开具销售发票,现在一般都使用税控机发票,开具发票的同时就会报税。所以,如果这笔已付款属于销售行为中的部分付款(以后不会发生退货或者最后开具全额发票)可以当时开具正式发票,否则在北京可以开具收据或者资金往来发票(各省管理方式不同,有些地方没有资金往来发票),但是不能开具正式发票。
*策依据:
1、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会计学堂整理的;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产品类预付款的开票怎么开,预付款的入账,有规定的方法,这些如果了解,就不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不要开具发票,更不是专票,有张票据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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