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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保障金是否需要通过应交税费核算

会计实操学习网

更新时间:2021-05-08 浏览:872
核心提示:伤残人*金是不是*根据应交税金结转,近期许多小伙伴们关心这个问题,下边由恒企会计为大伙儿梳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瞧瞧吧。

伤残人*金是不是*须根据应交税金结转,近期许多小伙伴们关心这个问题,下边由恒企会计为大伙儿梳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瞧瞧吧。

伤残人*金是不是*须根据应交税金结转

答:残保金是那样做会计分录

借;期间费用等学科 贷;其他应收款----残保金

借;其他应收款-----残保金 贷;存款等学科

应交费额=(上本年度企业在职人员员工数量×1.5%-上本年度企业具体分配伤残人数)×上本年度本企业员工年平均收入

记入期间费用中的税费仅有4项:合同印花税、土地税、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故残疾人就业担保金不可以记入期间费用--税费。残疾人就业*金一般记入期间费用二级学科有关税金,不通过应交税金学科体现,产生时立即记入损益类。

伤残人*金,是凡在当地内、在财政局申请办理税务变更的行政机关、团队、机关事业单位公司(褔利公司以外)等各用人公司,均应依照不少于本企业在职人员员工数量1.7%的占比分配残疾人就业,未按照规定实行的,应交纳残保金。

什么叫伤残人*金?

残疾人就业*金通称残保金,是为确保伤残人利益,由未按照规定分配残疾人就业的行政机关、团队、公司、机关事业单位和非营利性企业交纳的资产。由用人公司所在城市的*税务局承担征缴,沒有单设*税务局的地区,由*税务局承担征缴。

用人公司应按照规定期限向*金征缴行政机关申请交纳*金。在申请时,应出示本企业在职人员员工总数、具体分配残疾人就业总数、在职人员员工年平均收入等信息内容,并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有效和一致性。

以北京2017年残保金征缴方法为例子:

一、残疾人就业状况审批

已分配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公司应于8月1日至9月15日,向负责人地区税务局所在城市的残疾人就业服务项目组织 申请去年本企业分配的残疾人就业总数,并由该组织 开展审批。未在要求時间内申请的,视作未分配残疾人就业。

二、申请交纳地址

用人公司应向申请交纳个人所得税的负责人地区税务局申请交纳*金。

三、申请交费限期

*金的申请交费限期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 [3] 。

四、申请交纳方法

用人公司能够 挑选网上申请或上门服务申请的方法开展*金申请,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有效、一致性承担。按照相关要求不需交纳*金的用人公司还要开展“零申报”。

*金的交款方法与北京*税务局征缴的别的税金交款方法一致。

五、申请要递交的材料

挑选上门服务申请方法的用人公司已分配残疾人就业的,理应递交《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和《残疾人就业金缴费申报表》;未分配残疾人就业的,理应递交《残疾人就业金缴费申报表》。

用人公司能够 在北京地区税务局网站自主免费下载《残疾人就业金缴费申报表》。

文中详解了伤残人*金是不是*须根据应交税金结转,也详细介绍了什么叫伤残人*金。做为公司的一名财务人员,一定要弄清楚伤残人担保金,并不是应交税金,应当结转的內容,伤残人*金提到的情况下是*须直接进入损益表的。假如你并不是很搞清楚,那麼咨询一下恒企会计在线教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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