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社保贷款利息会计账务处理怎样开展,常常有小伙伴们碰到这个问题,下边由恒企会计为大伙儿梳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瞧瞧吧。
补交社保贷款利息会计账务处理怎样开展?
答:《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59号)第十三条要求:“交费企业未按照规定交纳和代收代缴社会保险金的,由社会保险行政机关或是税务局勒令期限交纳;贷款逾期仍不交纳的,除补交未交金额外,从未交之日起,按日另收千分之二的税款滞纳金。税款滞纳金划入社保股票基金。”
因而,针对补交社保贷款利息会计账务处理,以下:
补缴时,
借:应付工资薪金--个人社保(企业一部分)
借:别的应收款(付)款--个人社保(本人一部分)
借:营业外支出--税款滞纳金开支
贷:存款-**行
记提时,
借:期间费用--个人社保(企业一部分)
贷:应付工资薪金--个人社保(企业一部分)
另外,恒企会计友情提示您,个人社保并不是想补交就能补的。
1、以北京市为例子,非京籍缴纳社保工作人员除“企业应交未缴”这一缘故外,一律不可以补交社保。
2、假如以前沒有交过得话,那就是没法向前补交的,说白了的补交,只存有于开养老服务帐户后欠交的时间段。
3、此外如果是补缴,税款滞纳金和贷款利息是一定会有的。依据其未交额度分保险险种按日另收万分之五的税款滞纳金,按当期金融机构一年期存定期利率计算贷款利息。
针对实际的补交现行*策和步骤,能够 资询本地社会保险局。
以上内容便是恒企会计给您产生的补交社保贷款利息的会计账务处理,期待看了这篇文章内容您了解该如何处理这一状况。另外,有关补缴社保层面的专业知识您也*须搞清楚。更多精彩內容,恒企会计都是会给您出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