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抵扣联还*须刊登吗,财会人员常常会碰到该类难题,下边由恒企会计为大伙儿梳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瞧瞧吧。
遗失抵扣联还*须刊登吗
购方遗失所得税增值税专票抵扣联和抵扣联,不用刊登。
国税总局有关修定《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通告(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遗失已出具专用型发 票的发 票联和抵扣联,假如遗失前已验证相符合的,购方凭销售方出示的相对应专用型发 票记帐联影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城市负责人税务局出示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 票已报税证明单》(配件5),经购方负责人税务局审批愿意后,可做为所得税进项税的抵税凭据;假如遗失前未认证的,购方凭销售方出示的相对应专用型发 票记帐联影印件到负责人税务局开展验证,验证相符合的凭该增值税专票记帐联影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城市负责人税务局出示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 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方负责人税务局审批愿意后,可做为所得税进项税的抵税凭据。
一般纳税人遗失已出具专用型发 票的抵扣联,假如遗失前已验证相符合的,可应用专用型发 票发 票联影印件存留备查簿;假如遗失前未认证的,可应用专用型发 票发 票联到负责人税务局验证,增值税专票发 票联影印件存留备查簿。
一般纳税人遗失已出具增值税专票的抵扣联,可将专用型发票抵扣联做为记帐凭*,专用型发 票抵扣联影印件存留备查簿。
发票遗失会被惩罚吗?
能够 惩罚。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九项要求,违背本方法的要求,有以下情况*的,由税务局行政强制执行,能够 处一万元下列的处罚;有非法所得的给予收走:(九)未依照要求储放和存放税票的,《*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要求:"跨要求的应用地区带上、邮递、运送空缺税票,及其带上、邮递或是运送空缺税票出入境签证的,由税务局行政强制执行,能够 处一万元下列的处罚;情节恶劣的,处一万元之上三万元下列的处罚;有非法所得的给予收走。
遗失税票或是私自毁损税票的,按照前述要求惩罚。"因而发票遗失由税务局行政强制执行,能够 处一万元下列的处罚;情节恶劣的,处一万元之上三万元下列的处罚。实际惩罚额度还需融合省内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做出。
所得税增值税专票遗失了怎样验证抵税?
(一)遗失抵扣联
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方缴税凭据。一般纳税人遗失已出具增值税专票的抵扣联,假如遗失前已验证相符合的,可应用增值税专票抵扣联影印件存留备查簿;假如遗失前未认证的,可应用增值税专票抵扣联验证,增值税专票抵扣联影印件存留备查簿。
(二)遗失抵扣联
第三联为抵扣联,是购方记帐凭*。一般纳税人遗失已出具增值税专票的抵扣联,可将专用型发票抵扣联做为记帐凭*,专用型发票抵扣联影印件存留备查簿。
(三)抵扣联和抵扣联都遗失
一般纳税人遗失已出具增值税专票的抵扣联和抵扣联,假如遗失前已验证相符合的,选购即可凭销售方出示的相对应增值税专票记帐联影印件及销售方负责人税务局出示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配件1、2,下列通称《证明单》),做为所得税进项税的抵税凭据;假如遗失前未认证的,购方凭销售方出示的相对应增值税专票记帐联影印件开展验证,验证相符合的可凭增值税专票记帐联影印件及销售方负责人税务局出示的《证明单》,做为所得税进项税的抵税凭据。增值税专票记帐联影印件和《证明单》存留备查簿。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总局公示2014年第22号)
(四)遗失记帐联
*一联为记帐联,是销售方记帐凭*,文档未做出明文规定,依据有关指示精神,可应用别的发票联的影印件记帐,留意由正本储存企业或是本人在影印件上标明"与正本核查准确无误,正本存于我处",并由出示人签名。
遗失专用发票应怎样入帐?
(一)机动车辆销售清单
《*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发〔2006〕227号)要求:由于买车人申请交纳汽车购置税时*须申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纳税申报联),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时*须申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申请注册备案联),因而,当顾客遗失机动车辆销售清单后,可采用再次补开机动车辆销售清单的方式 处理。实际程序流程为:
(1)遗失机动车辆销售清单的顾客到机动车辆市场销售企业获得市场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影印件(盖上市场销售企业财务专用章或财务章);
(2)到机动车辆销售方所在城市负责人税务局盖公章确定并备案办理备案;
(3)由机动车辆市场销售企业再次出具与原销售清单存根联內容一致的机动车辆销售清单。顾客凭再次出具的机动车辆销售清单申请办理有关办理手续。
(二)别的专用发票
1、遗失记帐联
专用发票*一联为记帐联,是销售方记帐凭*,应获得抵扣联的影印件,由正本储存企业或是本人在影印件上标明"与正本核查准确无误,正本存于我处",并由出示人签名。
2、遗失抵扣联
专用发票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方记帐凭*,能够 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1996〕22号)第五十五条要求:"财务会计组织 、财务人员要妥当存放会计记账凭*。……(五)由外企业获得的会计原始凭*若有丢失,理应获得原给出企业盖有公司章的证实,并标明原先凭据的号、额度和內容等,由经办人员企业财务会计组织 责任人、财务主管工作人员和企业领导人员准许后,才可以代作会计原始凭*。假如的确没法获得证实的,如列车、货轮、机票等凭据,由被告方写下具体情况,由经办人员企业财务会计组织 责任人、财务主管工作人员和企业领导人员准许后,代作会计原始凭*。",购方获得开税票方合理证实后用记帐联税票影印件入帐,影印件上由正本储存企业或是本人在影印件上标明"与正本核查准确无误,正本存于我处",并由出示人签名。
对遗失专用发票怎样记帐,现阶段各省市的要求不完全一致,如《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国税发〔2007〕156号)第十七条要求,对遗失已出具的所得税专用发票,选购即可凭销售方负责人国税局行政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配件5)和记帐联影印件到购方负责人国税局行政机关认证相符合后,凭记帐联影印件及《验证结果通知书》做为记帐凭*。因而实际请资询本地负责人税务局。
遗失抵扣联还*须刊登吗?依据上文我梳理的材料,不用登报公示废止了。恒企会计我还为大伙儿梳理了发票遗失会被惩罚吗、所得税增值税专票遗失了怎样验证抵税、遗失专用发票应怎样入帐等相关内容,大伙儿看了能够 个人收藏并再次适用大家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