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回购需慎重 税务总局剖析要仔细,近期许多小伙伴们关心这个问题,下边由恒企会计为大伙儿梳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瞧瞧吧。
售后回购,就是指销售产品的另外,销售方愿意日后再次买来所销产品的市场销售。《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在售后回购业务流程中,在一般状况下,所卖产品使用权上的关键风险性和酬劳沒有从销售方迁移到购料方,因此不可以确定有关的销售产品收益。财务会计依照“本质胜于方式”的规定,视作股权融资开展会计账务处理。公司应在发出商品并接到销售款的当日,确定其他应收款等债务学科,测算交纳所得税。
【实例】
2015年5月1日,A公司向乙企业市场销售一批产品,给出的所得税增值税专票上标明的市场销售合同款为200万元,所得税额为34万余元。该批产品成本费为160万余元。产品早已传出,账款早已接到。协议书承诺:A公司应于9月30日将所卖产品回购,认购价格220万余元(没有所得税额)。请剖析A公司应怎样开展帐务和税收解决?
【经典案例】
1.在财务会计解决上,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对售后回购的确定和计量检定的要求,A公司应开展以下财务会计解决:(下列企业统为:万)
A公司5月1日发出商品时:
借:存款 234
贷:其他应收款 200
应交税金----销项税(销项税)34
借:发出商品 160
贷:产成品 160
2.认购价超过原市场价的差值,应在认购期内按时计提利息花费,记入本期销售费用。因为认购期内为5个月,贷币资金时间价值危害并不大,不用选用实际利率法,可以用直线法计提利息花费,每个月计提利息花费为4万元[(220-200)÷5]。
借:销售费用 4
贷:其他应收款 4
3.9月30日认购产品时,接到的所得税增值税专票上标明的产品价格为220万余元,所得税额为37.4万元。假设产品已工程验收进库,账款早已付款。
借:销售费用 4
贷:其他应收款 4
借:产成品 160
贷:发出商品 160
借:其他应收款 220
应交税金----销项税(进项税)37.4
贷:存款 257.4
在税收解决上,A公司不确认收入,交纳所得税,由于甲和乙签署的协议书承诺:A公司应于9月30日将所卖产品回购,认购价格220万余元(没有所得税额)。这协议书证实了A公司“有直接证据说明不符销售额确定标准”,依据《*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75号文档)*一条第(三)项要求,A公司不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