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商开发设计的商住楼是不是交纳房地产税,常常有小伙伴们碰到这个问题,下边由恒企会计为大伙儿梳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瞧瞧吧。
房地产开发商开发设计的商住楼是不是交纳房地产税?
依据《*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 )*一条的要求,有关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设计的商住楼征免房地产税难题。
1、由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设计的商住楼在售卖前,对房地产开发公司来讲是一种商品,因而,对房地产开发公司修建的商住楼,在卖出前,不房地产税;2、但对卖出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已应用或租赁、外借的商住楼应按照规定房地产税。
一、界定:
房地产税,是以房子为征税对象,按房子的记税余值或房租收益为计税基础,向产权年限任何人征缴的一种财产税。
二、征缴范畴:
称房地产税“课税范畴”,实际指征收房地产税的地域。房地产税暂行规定要求,房地产税在大城市、县里、辖县和规划区征缴。大城市、县里、辖县、规划区的实际缴税范畴,由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市人民*府明确。
三、征缴征收率:
1、按房地产余值计税的,年征收率为1.2%;
2、按房产租赁的房租收益计税的,征收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本人按价格行情租赁的住户住宅,用以定居的,可暂减按4%的征收率房地产税。
难题:我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修建了一批商住楼,一直沒有买出来,是不是*须缴纳房地产税?
答:国税发[2003]89号文档要求:由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设计的商住楼在售卖前,对房地产开发公司来讲是一种商品,因而,对房地产开发公司修建的商住楼,在卖出前,不房地产税;但对卖出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已应用或租赁、外借的商住楼应按照规定房地产税。
提醒:换句话说,你公司修建的商住楼在卖出前不房地产税,但假如已应用或租赁、外借的状况下,*须房地产税。依据《吉林省房产税实施细则》要求:已有房地产自购时,按房产原值一次扣减30%后的余值测算交纳,年征收率为1.2%。租赁房地产的,按具体房租收益测算交纳,年征收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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