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中税金是由哪几部分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中的税金包括以下:
(一)营业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营业额的3%。计算公式为:营业税=营业额×3%。其中营业额是指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收取的全部收入,还包括建筑、修缮、装饰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当安装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时,亦包括所安装设备的价款。但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其营业额中不包括付给分包或转包人的价款。
(二)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 =应纳营业税额×适用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按营业税的7%征收;所在地为县镇的,按营业税的5%征收;所在地为农村的,按营业税的1%征收。
(三) 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税额为营业税的3%。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营业税额×3%。(四)地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税额为营业税的2%。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营业税额×2%。1.如果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综合计税系数为3.48%。2.如果纳税人所在地为县镇的,综合计税系数为3.41%。3.如果纳税人所在地为农村的,综合计税系数为3.28%。建筑安装工程税金是指依照法律条例规定,向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生产经营者征收的财政收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税金:是指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