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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押金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会计实操学习网

更新时间:2021-04-10 浏览:227
核心提示:公司开展一些产品交易*付款*金,发生收走*金的状况时,在操作实务中应设定其他应收款学科结转,相对应的会计账务处

公司开展一些产品交易*须付款*金,发生收走*金的状况时,在操作实务中应设定其他应收款学科结转,相对应的会计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收走*金怎么做账?

借:其他应收款

贷:别的经营收入

应交税金—销项税(销项税)

其他应收款就是指公司除应付款、应付票据、应收帐款、适应工资薪金、应交税金、应付利息、适应的运营租入固资的房租、无形资产摊销的房租、适应的处罚、税款滞纳金、合同违约金等。

其他应收款归属于负债类科目,用以应缴纳的残保金,向别的企业或是个人借贷,接到的担保金,接到的*金等。

付款*金的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金

贷:存款(库存现金)

*金和合同违约金差别

*金是担保物权的一种,实际的讲是抵押担保的一种独特方式,即为了更好地贷款担保负债的执行,借款人或是第三人将一定金额的钱财或是等价物转交债务人占据,在借款人不合同履行的负债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从*金中优先选择受偿。现阶段,在我国现行标准法律法规针对*金未有确立的法律法规,根据法律法规沒有强制要求即是合理合法的法律原则,理应容许被告方在经济活动中采用承诺计付一定金额的*金这类合同类型。*金贷款担保,在实质上归属于质押贷款的范围。

合同违约金,就是指由被告方根据商议预先确定的在毁约产生后做出的单独于执行个人行为之外的计付。合同违约金的承诺尽管由被告方随意承诺,但这类随意并不是肯定的,只是受到限制的。

*金是贷款担保某类合同义务的执行,不按承诺执行,*金很有可能收走,法律法规上沒有*金这个词,仅有订金。毁约是违背了合同书承诺的责任执行,合同违约金是毁约后的付款的溢价增资。由此可见,*金和合同违约金二者含意不一样,拥有 显著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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