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彼此在深圳工作,依据工作中地址按就远原则租入了一房一厅的住宅,另外2021年3月份夫妇彼此一同在杭州市选购了一套新房子,并应用了首套房购房贷款。我想问一下夫妇彼此的住房租金和购房贷款贷款利息的专项扣除能够 另外享有吗?
答: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文档第二十条要求,经营者以及另一半在一个缴税本年度内不可以另外各自享有购房贷款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减。
因而,夫妇彼此不可以一方既挑选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减,另一方又挑选购房贷款利息费用。能够 追究其是挑选住房租金的专项附加扣减,或是购房贷款利息费用的专项附加扣减:
1、假如挑选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减,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十八条要求,夫妇彼此关键工作中大城市同样的,只有由一方扣减住房租金开支,而且该经营者为签署租用住宅合同书的承租方。
2、假如挑选购房贷款利息费用扣减,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四条及第十五条要求,因为是彼此结婚后选购,能够 挑选在其中一方扣减,实际扣减方法在一个缴税本年度内不可以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