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服务承兑汇票一般由购货或购料公司审签,期满时无力付款,应根据应付款学科结转,在财务人员具体工作上,解决期满无力付款商业服务承兑汇票的方式是啥?
商业服务承兑汇票期满无力付款如何处理?
商业服务承兑汇票是出票人审签的,委托付款人到特定日期没有理由付款明确的额度给收款方或是持票人的单据。商业服务承兑汇票是由金融机构之外的付款方承兑汇票。商业服务承兑汇票按买卖彼此承诺,由购货公司或购料公司审签,但由购料公司承兑汇票。依据《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第七条的要求:商业服务承兑汇票期满,付款方不可以付款票款,按票上额度对其惩处百分之五但不少于11000元处罚。《票据法》第六十一条 汇票期满被拒绝支付的,持票人能够对背书人、出票人及其汇票的别的借款人履行追诉权。针对出票人而言,假如没法付款账款,提议先提早向另一方表明状况,让另一方延期去银行承兑。
商业服务承兑汇票期满无力付款的会计账务处理
商业服务承兑汇票期满无力付款的财务会计解决,商业服务承兑汇票期满无力付款应转到应付款学科,实际会计分录以下:
借:应付票据
贷:应付款
金融机构承兑汇票期满无力付款应转到短期贷款,实际会计分录以下:
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