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对盈利的分派是十分重视的,也是财会人员的一项关键工作中,经营全过程中发生赢利和亏本,这全是一切正常的,那麼产生赢利和亏本时分配利润的会计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公司赢利时分配利润的会计账务处理如何做?
实例1:A企业今年初有未分配利润五百万元,本年扣减税以后的纯利润有1800万余元,企业股东会决策按8%的占比获取随意盈余公积,并经股东大会比准后,将还没有分派的盈利从所有者权益变为债务。最后,企业股东大会准许向公司股东分派现钱股利分配650万余元。则,会计分录定编以下(下列全部企业为“万余元”):
纯利润转分配利润
借:本年利润 1800
贷:分配利润——盈余公积 1800
获取盈余公积
法律规定盈余公积=1 800×10%=180(万余元);
随意盈余公积=1 800×8%=144(万余元);
盈余公积=180 144=324(万余元)。
借:分配利润——盈余公积 324
贷:盈余公积——法律规定盈余公积 180
盈余公积——随意盈余公积 144
留意:那样来看,企业能够给投资人分派的盈利就会有:500 1476=1976(万余元),可是自然人股东准许能够分派现钱股利分配650万余元。因此 :
利润分配
借:分配利润——盈余公积 650
贷:适应股利分配 650
亏损企业时分配利润会计账务处理如何做?
实例2:B企业今年初未分配利润950万余元,但年度有财务会计亏本400万元。能够那样做会计账务处理:
借: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 400
贷:本年利润 400
那样便是将财务会计亏本的这400万元从“本年度盈利”帐户转到“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帐户去做补亏解决,未分配利润由950万余元变成剩550万余元。
后边的会计分录能够参照实例1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