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生委托代销产品业务流程时,可设定“委托代销产品”学科开展有关的财务核算。委托代销产品时,怎么做账?
委托代销产品怎么做账?
(1)发出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产品
贷:产成品
(2)接到分销明细时:
借:应收帐款
贷:主要经营的业务收益
应交税金——销项税(销项税)
借:主要经营的业务成本费
贷:委托代销产品
借:营业费用
贷:应收帐款
(3)接到付款的借款时:
借:存款
贷:应收帐款
应收帐款就是指公司在一切正常的运营全过程因其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等业务流程,应向选购企业扣除的账款,包含应由选购企业或接纳劳务公司企业压力的税费、代购方垫款的各种各样运杂费等。
委托代销产品怎样看待?
委托代销产品通称“托售产品”。授权委托别的企业委托市场销售自身所运营的产品。包含公司授权委托别的企业分销、寄销和提早移库下发的产品。
分销产品仍属授权委托企业产成品的一部分,在“产成品”帐户内设“委托代销产品”专用存款账户开展清单归类结转。待委托企业按合同书交来分销产品货运单及借款时,再做为主营业务收入入帐,另外结转成本委托代销产品成本费。所付款的分销服务费可作花费税前列支或是抵减“主营业务收入”。
因为分销产品使用权上的风险性和酬劳仍未迁移给委托方,因而,受托人在将产品交由委托方时不确认收入,但需独立设定“委托代销产品”帐户,在产品传出时,将发出商品的总成本转到本帐户的借方。当委托方将产品具体市场销售后,应向受托人出示分销明细。受托人在接到分销明细时,按协议书价钱确认收入,另外结转成本销售费用,贷记本帐户。本帐户期末余额列出来在负债表“库存商品”新项目。授权委托方位委托方付款的分销服务费,做为商品流通企业花费,记入营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