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生产运营中,总会有一些情况下没法获得税票,这给财会人员入帐产生许多不便,没税票的成本费、期间费用要怎么处理呢?
付款的成本费期间费用没税票能够怎么处理?
一般状况下,清算后获得的税票在5年内向型税务局开展重点申请后能够取回和抵税。
如果是不可以立即获得税票,公司提早交纳一季度企业所得税时,能够临时按账目额度测算有关成本费和花费,但在最后处理时,这应当被加上到出示经济发展合理的凭据花费。因而,在年度汇算清缴前获得发票信息能够开展抵税。
如果是其他应付款花费未获得税票,当初年度汇算清缴时未扣减,2020年取得税票一样能够扣减。前提条件是务必到负责人税务局开展重点申请及表明后准许追补至该新项目产生本年度测算扣减,并且追补确定限期不可超出5年。
经税务局准许后会计账务处理以下:
借:其他应付款损益表调节—XX本年度花费
贷:流动资产、来往等学科
借: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 XX本年度花费
贷:其他应付款损益表调节—XX本年度花费
没开税票时能够入成本费期间费用吗?
答:依据有关要求,公司本年度具体产生的有关成本费、花费,因为各种各样缘故无法立即获得该成本费、花费的合理凭据,公司在预缴税款一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可暂按账目产生额度开展结转;但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填补出示该成本费、花费的合理凭据。
因而,沒有获得税票的开支能够记到成本,但在预估所得税应缴税收入额时不可以扣减,获得税票后,在获得本年度调增应缴税收入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