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证丢了如何补办?一级建造师证补办的流程包括:1.登报声明;2.填写申请表;3.提交补办材料;4.上报部门这四个步骤。一级建造师证书遗失补办的过程很麻烦。所以提醒各位考生,一定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证书,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登报声明
在向当地发证部门提交申请前,首先在地级市以上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纸上刊登原资格证书作废声明。
声明的内容包括:持证人的姓名、证书名称、专业、级别和证书编号等信息。
2.填写申请表
登陆当地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一式两份。
3.提交补办材料
申请补办证书的申请者应当将这六份材料提交到当地发证部门。
材料包括:
①刊登原资格证书作废声明的报纸(整版)原件一份;(需将所刊登内容用红笔圈出)
②《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存省人考办,一份存当地发证部门);(表中*须加盖报名时的工作单位公章。)
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或当地人事部门公布的合格人员文件复印件;
④原《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存放在本人档案内);
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三张二寸免冠白底近期证件照。
4.上报部门
经当地发证部门审核材料,确认受理盖章后,报送上级发证部门。
2一级建造师考试通过后怎么注册
*一步: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第二步: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第三步:申请人应当提交材料,《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四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认真核对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和聘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按规定填写初审意见。
第五步:建设部收到初审意见后,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注册。
第六步:建设部发布成功注册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注册证书照片上加盖骑缝钢印。
3一级建造师报考材料有哪些
1.《报名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学历证书、工作证明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需核对原件)。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需核对原件)、免冠证件照。
5.申请免试两科的人员,还应提供从事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满15年,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的单位证明。
6.所在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交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若所在单位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报考人员,须以总公司报考。
以上有关申报材料及复印件统一为A4纸。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对违纪违规行为按《*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并予以通报批评,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列入资格考试重点审查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