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大部分财务会计新手来讲,很有可能还不太清晰“三流一致”是哪三流?啥意思?下列一文关键详细介绍三流一致的相关内容。
“三流一致”现行*策根据
“三流一致”来自国税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一条第三项要求:“经营者购入货品或应税服务,付款运送花费,所付款账款的企业,务必与出具抵税凭据的购货企业、提供劳务的企业一致,才可以申请抵税进项税,不然未予抵税。”
讲解:
1、收款方和开税票方务必一致,并并不是支付方和收票方务必一致。不论是谁付款,具体接到合同款的一方是出具增值税专票的购货企业、提供劳务的企业,则接到那样的增值税专票就可以抵税增值税抵扣。
2、并不是“三流不一致”都不可抵税,只是收付款企业与开税票企业不一致的状况下,不可抵税。
3、支付方务必与增值发票标明的购方一致。
4、三流就是指货品流、现金流、税票流务必一致,选购方可能够抵税进项税。
注:国税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文档一部分条文无效,*一条第三款依然保存。
三流一致的实质规定
依据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要求,虚开增值税票的个人行为包含:为别人、给自己出具与具体运营业务流程状况不符合的税票;使他人为因素自身出具与具体运营业务流程状况不符合的税票;详细介绍别人出具与具体运营业务流程状况不符合的税票。
此外,国税总局公示2014年第39号《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文档要求,最能体现“三流一致”的增值税抵扣标准,也就是货品流、现金流和税票流的一致性。
综上所述,虚开增值税增值税专票的显著特点便是买卖不会有、不真正。平常,大家查验现金流、税票流、货品流是不是一致,其实质目地取决于确保业务流程的真实有效。
三流不一致的不良影响
1、针对购方来讲,很有可能不允许抵税增值税抵扣,一旦被发觉,除开补交税金,還是另收处罚、税款滞纳金。
2、针对销货方来讲,很有可能被评定为虚开增值税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