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出让服务承诺的产品以前早已扣除的账款,称之为合同负债,与应付款拥有 一定的差别。针对公司的合同负债,应怎么做账?
合同负债的会计账务处理如何做?
合同负债会计账务处理以下:
公司在向顾客出让产品以前,顾客早已付款了合同书溢价增资或公司早已获得了没有理由扣除合同书溢价增资支配权的,公司理应在顾客具体付款账款与期满应付款账款孰早时段,依照该已收或应收款的额度,借记“存款”“应收帐款”“应收票据”等学科,贷记本学科;公司向顾客出让有关产品时,借记本学科,贷记“主要经营的业务收益”“别的经营收入”等学科。涉及到所得税的,还应开展相对的解决。
公司因出让产品接到的预收账款可用本规则开展财务会计解决时,不会再应用“应收帐款”学科及“递延收益”学科。
本学科期终贷方余额,体现公司在向顾客出让产品以前,早已接到的合同书溢价增资或早已获得的没有理由扣除合同书溢价增资支配权的额度。
合同负债是不是包括所得税?
合同负债不包含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务会计〔2017〕21号)第四十条要求:合同负债,就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款顾客溢价增资而需向顾客出让产品的责任。如公司在出让服务承诺的产品以前已扣除的账款。
公司转让产品以前早已扣除的或应扣除顾客的溢价增资之中,有可能包括预估未来向*府机构交纳的所得税,并非对于顾客,因而包括的所得税不可记入合同负债学科,不然不符合同书负债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