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购入的固资,在其使用期限内计提折旧时,使用寿命应如何确定?
答:固资的使用寿命,按分行业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实行。充分考虑一些农村集体经济、城区集体所有制中,因为机器设备较为老旧、脆化,为了更好地确保其在生产的一切正常*须,历经准许,能够对这种公司固资使用寿命适度减少,但不可短于下列要求期限:房子、房屋建筑为20年;列车、货轮、设备、机械设备和别的生产线设备为十年;电子产品和列车货轮之外的运载工具及其与生产运营业务流程相关的器材、专用工具、家俱等为5年。
除此之外,税收法律还要求,经营者的固资,理应从交付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用的固资,理应从停用月份的次月起,终止计提折旧。固资在预估折旧费前,理应可能折旧,从固资售价中扣减,折旧占比在售价的5%之内,由公司自主明确;因为状况独特,*须调节折旧占比的,应报负责人税务局办理备案。
固资折旧费计算方法
①年限平均法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估使用期限(年)×100%
月贬值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费额=固资售价×月贬值率
②工作量法
企业劳动量折旧费额=固资售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估总劳动量
某种固资月折旧费额=此项固资当月劳动量×企业劳动量折旧费额
③二倍账户余额下降法
年折旧率=2/预估使用期限(年)×100%
月贬值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费额=初期固资账面净值×月贬值率
④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率=还行使用年限/预估使用期限的年限总数×100%
=(预估使用期限-已使用年限)/预估使用期限×(预估使用期限 1)/2×100%
月贬值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费额=(固资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贬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