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横沥入户办理地址
横沥镇公安分局
办理地点:横沥镇沿江北路22号发展中心一楼政务服务中心2号厅,28号至37号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星期六上午8:3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公交321路;395路;396路;397路;398路;399路;501路;705路;716路;721路;735路;快301路;快326路;快910路到镇政府站下车,步行213米到发展中心政务服务中心
《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正式施行了多年!人才入户准入资格实行网上申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人才入户准入资格”)!经门审核通过的人才,应在6个月内到入户地园区、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办理入户手续。东莞市公安机关对办理人才入户手续进一步优化,部分情形更是实行“秒批”“即来即办”,入户更便捷啦!入户地址
入户办理遵循优先迁入自有房产家庭户原则,按如下优先次序迁入:
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含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应申请将户口迁入到自有房产;申请人的成年子女或父母有房产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成年子女或父母房产。
申请人无自有房产的,应将户口迁到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无集体户的,应将户口迁到工作单位所在园区、镇街新型社区。工作单位所属园区、镇街以缴纳社保登记地为准。
办理时限
没有随迁人员
申请人户口在外省(市):即来即办。
申请人户口在本省:3个工作日(需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一站式”迁出)。
有随迁人员
5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没有随迁人员
申请人户口在外省(市)的,到入户地园区、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提出入户申请,并当场领取《准予迁入证明》→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出,并取得《户口迁移证》→返回受理单位办理入户手续,并领取户口簿。
申请人户口在本省的,到入户地园区、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提出入户申请→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一站式”迁出(3个工作日,无须申请人办理)→接到通知后到受理单位,领取户口簿。
有随迁人员
随迁人员户口在外省(市)的,申请人到入户地园区、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提出入户申请→5个工作日后到受理单位领取《准予迁入证明》→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出,并取得《户口迁移证》→返回受理单位办理入户手续,并领取户口簿。
随迁人员户口在本省,申请人到入户地园区、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提出入户申请→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一站式”迁出(5个工作日,无须申请人办理)→接到通知后到受理单位,并领取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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